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分类: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武宁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地处湘鄂赣三省边陲要冲,距南昌130公里,武汉260公里,长沙310公里。全县总面积3506.60平方公里,辖8镇11乡,1个街道办和1个开发区,总人口37.6万。武宁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武宁在商代(约公元前16-11世纪)为艾侯领地,故有古艾之称,正式建县于唐长安四年(公元704年),距今已有1300年的历史。历代诗人名士如柳浑、苏轼、黄庭坚、周濂溪、盛文郁等曾在这里为官、游览、隐居,留下许多脍灸人口的诗篇、佳话,形成一处处富有传奇色彩的人文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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